誰有153條魚?

分類
作者
羽亮

當主耶穌被釘十字架升天前,有40晝夜與門徒同在,教導許多真理,只是現實生活中,三年之久與「拉比」朝夕相處,隨時有教導、隨性可發問的習慣,轉眼間改變了,改換靈體顯現的耶穌,不再像從前緊臨左右,有需要時才顯現在他們中間,是故主耶穌不在身旁的門徒們「還能有什麼?」離了祂,我們到底擁有什麼?團體生活中少了重心,眾人也許暫時陷入無所事事的窘境裏,莫怪乎老大哥彼得首先打破沈默:「我打魚去!」(約翰福音21:3)隨後師兄弟們相應:「我們也和你同去……」其結果是:那一夜,「並沒有打著什麼」。離了主,我還能有什麼?人很容易受影響,不論好與壞,總在意志不堅時、心慌意亂時、措手不及時,導向私慾、惡慾,古人云:「神喚不回頭,鬼牽卻亂闖!」導致心意錯亂、積非成是、判斷錯誤、失去準星;謹慎交友、是非辨別、好惡選邊,不能掉以輕心呀!

彼得登高一呼:「重操舊業去」,即有人追隨,可見大體上眾門徒的內心世界,同屬一轍。前途迷惘,不知何去何從?因而主耶穌來站在岸上問:「你們有吃的沒?」門徒竟認不出是「拉比」──耶穌,一千多個日子的相處,剎那間煙消雲散,難怪「那一夜」一無所獲。配得?不配得?值得深思。

彼得原本漁夫的身分,就捕魚而言,他乃擁有「專業技能」,遑論水性、魚習理應屬行家,付出的勞力,都不應落得如此難堪的下場,反倒是非具專業技能的耶穌指導他們:「把網撒在船的右邊」,好似外行的指導內行,跨領域的教導,唯有老大哥彼得親身經歷過,於三年前蒙召時生命的感動(路加福音5:4-11)。正當他「整夜勞力並沒有捕到半條魚」時,但依從主的話下網,就圈住許多的魚,網險些裂開,船甚至要沈下去。心裏悸動的他,前來俯伏主膝前說:「主阿!離開我,我是個罪人……」主回答:「不要怕,從今以後你要得人如魚了!」自此彼得撇下所有,決心跟從耶穌,才獲生命的改造三年之久;如今場景好似親身的經驗,那種經驗法則催促著他,拎了一件外衣馬上跳在海裏,再度臣服永世的主宰——耶穌基督跟前。

拉過魚網,網裏滿了大魚,共計一百五十三條魚,網卻沒撐破,此時此刻大家心知肚明,這不是別人,「是主!」所以不必問,當然保持緘默。諾似的神蹟生平巧遇兩回,就算再遲頓,也不至於蒙蔽自己心眼,況且上岸時「有炭火、有魚、又有餅」,耶穌說:「把剛才打的魚拿幾條來」,想必當下門徒均應雀躍竊喜,畢竟主還接納、勉勵他們不要忘了──「奉獻」。魚獲乃身外之物,誠如我們在世上所擁有的一切,皆屬身外物、錢財、房地產、親情、友情、愛情、知識、技能……等,當閉眼撒手人寰時,任一樣都帶不走的,物質所獲改變生命,只是一時,真正要改變的是內心,心靈的改變,才隨著到審判臺前,交帳於主前。

保羅說:「若有人在基督裏,他就是新造的人,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!」(哥林多後書5:17)當我們的人生價值真正轉換時,靠己徒勞,更何況那種不努力、醉生夢死的人,不更慘、更糟?

比起擁刀擁槍,任意妄為極盡圍剿凌虐耶穌的羅馬兵丁們,自娛自樂、群起效尤、刻薄冷血,他們任意待那手無寸鐵的我主耶穌,撐起十架那刻,想必眾兵丁歡聲雷動,自以為是,除掉那以色列人與眾長老們眼中釘——「以色列的王」,論罪──「該死」,卻查不出犯罪檔案,無任何罪狀,如此盲目隨從鼓噪間,把正義公理,把慈憐善良全都蒙蔽了,罪也如是的戀慕緊隨,主耶穌禱告說:「父阿!赦免他們,他們所做的他們不知道……」可又說:「那把我交給他們的,罪更重」,羅織罪責的人,真的知道,隨口發言的是什麼嗎?圍剿的是誰嗎?「炭火」曾見證了彼得三次不認耶穌的罪(約翰福音18:17-27),「餅」顯明了主的愛,「魚」更見證了主的權柄;今生今世我輩不敢,也不能振振有詞的直言道:「那些是我的!」「先開口的是真理!」「群眾力量大於正義公理!」……其實我們不過都是主手中的一條魚而已,屬靈的親近主的一條也不失落,屬世的驕傲的一條也逃不過。

誰?是誰?誰敢言:「我有153條魚」,又誰敢言,那是我的「專業」、我是「專家」、我有「專業」?若敢說,還真是聽不下去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