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弗所書趣分享(2: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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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,放縱肉體的私慾,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,本為可怒之子,和別人一樣。以弗所書2:3

一個人很難無視他人的眼光,就算想法有多麼特別出眾,多少還是希望在人群中找到共鳴。因此儘管常常聽見有人標榜「做自己」,到頭來不過只是另一種型式的從眾。
當然,有些新穎的想法,是可以成為推動社會進步的動力。不過能夠迅速被大眾接受的,多半恐怕只是在迎合人性與情慾罷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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